更新时间:2022.07.30
二胎有产假。无论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自然分娩九十天,难产或多胞胎相应增加十五天。根据上述规定,生二胎不是晚育,晚育假三十天,配偶晚育假三天不能享受。当然,如果单位能给你更多,三十晚育假,那就更好了。如果单位批准,也可以申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
1、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一般单胎顺产为98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如果剖腹可以多一个月,同时生育金照可以照领。 2、第一胎晚育假是30天,但不适合二胎,如《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增加奖励假3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
新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其中明确了六种符合条件的情形,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农村户口,第三胎是不符合目前计划生育条件的,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是员工还是可以享受产假的,只是产假期间的待遇无法享受。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
2018年全面放开二胎后,二胎有产假,产假98天。但各地区的计划生育条例也规定了不同的产假长度。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 1、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2、难产者应增加产假15天; 3、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
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一般单胎顺产为90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有些地方有晚育假,但不适合二胎,计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
女性生二胎与生一胎享受同样的产假标准: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