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类型包括: (1)假冒或仿冒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商业诽谤行为; (7)公用事业和独占
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为法律规定的经营者; 2、存在混淆行为等法律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对其它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4、造成的损害与实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有: 1、混淆行为。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饰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网站名称、网页等;其他混淆行为足以误认为是他人的商
不正当竞争的法律界定和处罚具体如下:1、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行为;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政府机构的限制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2、经营者违反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有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即经营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有: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
不正当竞争的具体做法有: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
不正当竞争的特征: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非经营者不是竞争行为主体,所以也不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但是在有些情况下,非经营者的某些行为也会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经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第一,混淆行为。第二,经营者使用财物或者其他方法贿赂相关单位或个人,而取得交易便利或者竞争优势的行为。第三,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用户评价等作不真实或者让人误会的商业宣传,进而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第四,使用不正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包括的具体行为如下: 1.混淆行为; 2.虚假宣传; 3.商业贿赂; 4.侵犯商业秘密; 5.低价倾销; 6.不正当有奖销售;
1实施混淆行为 2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3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当的有奖销售行为 6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7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一)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