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区别: 1、概念不同。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2、责任不同。发包方是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承包方是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
发包方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的建设单位或项目所有人,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承包人负责建造,并向其支付工程价款;而承包方则接受发包方的法宝,负责对项目工程进行施工,属于施工企业。承包方和发包方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如承包方需要有承包建设各等级建筑的资
总承包人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承包人的,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一、分包工程是指施工企业承包某总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总包施工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其他专业施工企业,如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将总包工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式有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种。实行招标发包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择优选定中标者。而对于不适用招标的工程,可
承包人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承包人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开工的一切前期工作。 (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
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区别是: 1、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2、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
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或出现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存在错误、发包人变更设计文件、发包人变更工程量、发包人未按约定及时提供建筑材料和设备、发包人未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致使施工人无法正常作业等情况的,发包人应当承担不履行、不
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包括: 一、民事责任: 1、分包商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履行的合同内容不能直接返还,应当折价赔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实际施工人员可以参照合同要求工程款,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分包商和实际施工人员
下列情况下承包人和发包人都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一、提供的设计存在缺陷或擅自要求施工单位变更设计; 二、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设备等不符合强制标准; 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造成的质量缺陷。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有:发包人被称为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承包人被称为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
工程分包和转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在工程分包常识的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分包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
1、工程总包的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 2、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 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