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离婚后再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离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而离婚证可用于证明无配偶。
离婚了再结婚登记都需要的手续:男女双方再婚时需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除此之外还需要带上各自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满足再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完成夫妻双方的婚姻登记。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1)中国公民须持有:本人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是: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离婚后再婚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户籍证明/集体户口页)、离婚证或者判决书、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
离婚后再婚登记要带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需要办的手续为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离婚后再结婚需要的手续分为:内地居民是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人和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证的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后再婚办结婚证需要的手续主要是: 1、提出申请,即当事人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非禁止结婚近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 2、审查。登记机关审查相关材料; 3、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