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自然人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民法典中没有相关规定,但是根据我国的公司法,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所有的财产对公司承担债务偿还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人不承担债务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一般由法人决定,每个责任有限公司都有法定代表人,若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意见应当代表主管部门。不是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代表股东和董事会。法人有权处置公司事务,当有限责任
法定代表人与企业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当然,如果法定代表人从公司领取工资,同时也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不需要自己去注销公司。也可以委托法人签字,但是要注意条件,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同意解散公司。法定代表人单方无权注销,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退出,应有相应的退出机制回购股份或分红。股东退出需要协商或者股东单方面要求
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偿还公司的欠款。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法定代表人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分公司没有法人。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人不承担债务责任。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自己的独立法人财产,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所以公司应先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
公司欠款不可以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会承担什么责任? 《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因
不需要,应当由公司资产偿还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
1、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来讲,其就应该以其所有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独立的连带清偿责任。 2、在有限责任公司当中,公司的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当然现实中也是存在例外情况的。
公司法人变更如果债务是公司原本存在的,公司法人变更仍有公司承担;公司所产生的债券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如果债务是法定代表人本身的则由其自己承担,即使变更法人也不能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