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6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首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其次应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
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及保修等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该司法解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然后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制定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性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总承包,指的是业主委托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的企业;独立承包,指的是发包人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承包给某一承包人;挂靠承包,指的是单位或个人以某工程企业名义承包工程,以牟利为目的的行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方式如下: 1.建设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建设工程独立承包。 3.建设工程联合承包。
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 1、总承包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承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者承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2、发包人将全部工程承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包括的内容有: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区别具体如下:前者的目标是大型工程,后者的目标一般较小;前者应采用书面形式,后者多采用口头形式;前者第三人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后者第三人不向定作人承担责任;前者成本可以突破合同的定价条款,后者按照合同的
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可承揽的工程是: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建筑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