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不满意的可以申请复核,复核后发现责任划分不公正的,会要求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重新认定,重新认定后会撤销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重新出具。
主要流程就是如果有异议的话提出复核,如果没有意义的话,接受处罚,而后,对在交警的协调下完成赔偿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还有向保险公司理赔,因为保险公司要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决定,是由谁的保险公司赔偿。
交通事故交警拖着不处理,可向处理事故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按交通法规定,交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必须在鉴定结果出来五日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一直拖着不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投至上一级公安机关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当事人可以就赔偿等相关问题自行协商,也可以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果无法协商或者调解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事人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当事人可就赔偿等相关问题自行协商,也可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如果无法协商或调解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如果对事故认定书如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如果对事故认定书无异议的,那就只剩下赔偿问题。
对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书复核不满意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不满意的,可以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一般就是向交警支队申请。 但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不满意以下几种不能申请: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复核结果仍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