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公司恶意讨债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遇到公司恶意讨债的,债权人可以起诉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恶意逃债股东一般不需要担责。公司以独立的法人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恶意逃债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不需要承担责任。但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恶意逃债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遇到公司恶意逃债的,债权人可以起诉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恶意逃债股东原则上不应该担责。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若是有股东滥用法人的资格,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使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一、如果公司人格被滥用,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对该公司的债务或者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其要件为: (一)具有构成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 (二)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与损害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二、如果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
公司恶意逃债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遇到公司恶意逃债的,债权人可以起诉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恶意逃债时,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有以下情形: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
公司股东逃避债务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认缴制度下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的,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恶意讨债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遇到公司恶意讨债的,债权人可以起诉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