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不是。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而新出台的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交强险执行全国统一责任限额、统一基础费率和统一保单条款。强制责任险就是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如果没有
交强险一万八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交强险的赔偿是无条件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否承担事故责任、责任大小,交强险都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受伤的,交强险能进行赔偿。法律明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保险人的物上代位权是通过委付取得。委付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委付应是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请求;委付不得附有条件。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
致人死亡轿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害人财产损失、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并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保险物上代位权的取得方式是通过委付。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推定全损赔偿,并以明确方式表示将其标的所有权全部转移给保险人的行为。
保险代位权,即追偿权的代位,又称“代位求偿权”,行使保险代为求偿权的条件是: 1、被保险人须因某种原因事实(保险事故)发生而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在。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在是保险人代位权的前提。 2、被保险人发生损害赔
股权变更的代签字也是分为两种-有授权和无授权。如果有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通常该行为是有效的;如果没有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而签订股权变更合同,合同效力待定,当事人事后不予追认,那么该行为就是无效的,追认则该行为是有效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股东
股权代理人的风险有: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无法向公司主张权益的风险;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名义股东承担补缴出资义务的风险;股权代理协议被否定的风险。
对方是全责就是对我方受害方进行赔偿。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一般为首先撤出事故现场以保障正常交通事故的恢复,再则是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交通事故交强险可以先行垫付。保险公司凭交警部门出具的《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划款救治医院帐户,申请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时,最高垫付金额通常为1万元。
1、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凡是在我国境内行驶上路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 2、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故车主可以只投保交强险,但是这样做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都比较有限,风险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