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劳动合同的原则是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必须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
1.实际履行原则。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包括了适当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3.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
合同履行遵循以下的规则: 1、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缔约全程,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合同履行遵循以下的其他规则。
合同的履行抗辩权主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合同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不完全履行,有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 瑕疵给付是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在品种、规格、数量、内在质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行为。 如果因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
合同履行的期限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义务人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合同履行抗辩权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合同履行抗辩权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行为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
已履行完毕的合同一般不能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已履行完毕的,债权债务终止,不能再解除合同。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 首先,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合同当事人亲自完成。由他人代替履行的,应经权利人同意,否则,权利人可以拒绝接
法律规定,只有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才能使合同债权得以实现,也才使合同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因而,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成合同义务,是对合同实际履行的判断标准。
未履行合同的可以解除。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约定法定解除的,可以解除合同。如无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届满前,当
合同先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是: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存在两个债务;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适当履行。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
合同履行费用承担主体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