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从民法角度分析属于承揽合同性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 建设工程合同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可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过去司法实践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归入房地产纠纷而适用专属管辖,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只能由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
我国法律规定,仓储合同一般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用的合同。通常情况下,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被叫做保管人。接受了储存服务同时支付报酬的那一方叫做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被叫做仓储物,仓储合同是属于保管合同比较特殊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代销合同属于无名合同,实际中通常表现为代销方接受供应方的委托,为其代为销售产品货物等,代销方对代销货物没有所有权,货物的所有权仍归属于供应方,已售出的支付货款,未售出的应
会展合同属于经济合同和出租合同。展销会,是指举办者与参展者,在固定场所和一定期限内,用展销的形式,以现货或者订货的方式销售商品的集中交易活动。所以展会合同首先是经济合同。
采购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和有偿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采购的数量、质量、规格;采购的价款;定金的数额;验收的时间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重要内容。
代理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受托人作出允诺达成合意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符合诺成合同的概念与特点。代理合同也可以称作委托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签订的,由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为处理被代理人的事务,后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无效合同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 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订立的
绿化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准。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地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
无效合同包括以下情形: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即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例如,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监理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双重合同。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工程合同和监理合同。监理职责是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进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的全面履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进行安全管理和合同管理;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