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3
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合同是无效的。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
合同审核要点如下: (1)审主体,既看别人又看自己; (2)审内容,这主要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 (3)审意思表示; (4)审查文字是否规范; (5)审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合法; (6)审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7)审合同条款中的风险防范措施;
因工程转包发生纠纷,工程转包合同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时,承包人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也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人工费、管理费等成本支出。
工程合同转包纠纷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有以下四个程序: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
违法转包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应当返还因此取得的财产,如果无法返还,应当予以折价补偿。此外,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无效的事由存在过错,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向另一方当事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审查方式: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确认施工合同的载明的程序以及内容是否合法。且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等。
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及保修等条款。
政府工程发包合同是指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工程建设所需要签订的合同。发包合同不仅是于政府部门开展有关活动签订的合同,只要是建设工程合作方都需要签订合同。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
工程加工承揽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协议解除、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 1.协议解除的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 3.约定解除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合同审查的方式包括合同条款的审查、文字审查、合法性审查、涉他权利审查等。合同审查应当把握三个原则,第一个是合法有效,第二个是即对自己有利,对方又能够接受;第三个是发生纠纷时不被动。
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区别有以下四点: 1、审理的对象不同: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审理的都是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前者是一审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后者是死刑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 2、提起的主体不同: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被告人和在一审
用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不属于用人单位和职工间的劳动争议纠纷,而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