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一)申请人无自有房产,因工作变动迁移户口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拟迁入地的单位集体户口簿; 3.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调工作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登记信息》。 (二)申请人户口在珠海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内的 1.市组
一、办理条件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
深圳市内户口迁移需要的材料如下: 依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子女的出生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房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户口迁移需要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二手房迁户口需要的材料:二手房户口迁出需要二手房户主凭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私有房屋产权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到居住地户籍派出所填写《申请落户审批表》后,到县(市、区)公安局派出所工作指导科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居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下列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结婚迁移户口,持合法的结婚证、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
结婚办理迁移户口的材料如下: 1、个人申请; 2、户籍证明; 3、村委接收证;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 一、结婚女方迁移户口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得到同意; 2、向迁出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结婚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具体迁户流程如下: 1、迁户口的一方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另一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或居委会证明,到另一方所在地的派出所
户口迁移申请材料有: 1、户口迁移申请; 2、接收单位证明; 3、拟迁移户口人员的户籍证明、户籍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4、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5、房产证原件,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供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