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公司被收购对员工有影响的。但一般只会影响合同主体,而不影响其他方面。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视情况而定,如果被收购后的公司需要裁员则会裁员,不需要则不会。公司被收购,不裁员是不需要做出补偿的,如果被裁员了才需要补偿,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首先,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其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原公司被收购后,员工可以继续在新公司工作,由新公司按照原约定履行原合同;新公司拒绝录用原公司员工,无过错性辞退的,需要根据员工在原单位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般是给所有股东、按股权分。公司是由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东是公司的所有人,所以被收购的公司资金如何分配,由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公司被收购后,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若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员工工龄可将在原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到工作年限中;若签订了新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要重新计算。
公司被收购的,对员工有影响,但员工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继续有效,只是劳动合同关系变为了员工与收购后存续的公司的关系。员工可以在收购后存续的公司里继续工作。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连续计算,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若公司被收购后,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的,此时员
公司被并购员工可能有以下情况: 1、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员工可继续任职,工作年限和社保福利等连续计算,对员工无影响。 2、新公司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获得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