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有起诉和协议两种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三、夫妻感情未破裂等。
不准予离婚的情形如下: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
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夫妻感情未破
存在以下情况的,离婚时不能对房产进行分割: 一、房产是以孩子名义购买,产权登记在孩子名下的。这种情况房产视为父母对孩子的赠与,房产属于孩子的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二、购买二手房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 三、购买的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
婚前财产类别: 1、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等收入。 2、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3、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4、一方婚前以
存在以下情况的,离婚时不能对房产进行分割: 一、房产是以孩子名义购买,产权登记在孩子名下的。这种情况房产视为父母对孩子的赠与,房产属于孩子的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二、购买二手房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 三、购买的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中有以下几种约定不管用: 1、约定婚后不准结婚的无效; 2、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进行偿还,相对人不知道该约定的; 3、限制一方生育。
随着买房热潮的不断升温,办理房产证就成为了购房后的头等大事,随之房产证加名字就会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房产证加名字”不只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产权证的共有有以下三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