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是卖方的义务。通常情况下卖方如果不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是违反合同约定的。买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可以先与卖方协商,协商成功的话,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如果协商不成的,买方准
商品房买卖不公平的,合同双方均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显失公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显失公平属于合同可撤销中的一种情形,因此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不公平时轻微的,不足以对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造成严重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 2、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且没有取得法定代理人所同意签订的,如果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则合同无效。 3、通过恶意串通的手段,损害国家和人
签订合法有效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就是交易的标的物也就是房屋本身是否可以进行出售。重点要审查房屋是否有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是否是违章建筑,是否是宅基地。第二就是注意交易的主体,如果有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只有欠条而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的话,那么很难达到胜诉的目的。除了准备好欠条之外,还要准备与欠条相关的证据材料,主要就是证明双方存在欠款的债权债务关系,例如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
房屋买卖合同在双方签订之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房屋买卖的当事人双方必须要谨慎的对待。如果在合同之中约定的不够详细,那么很有可能会发生纠纷。拟定房屋的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关于房屋的情况,合同之中一定要明确买卖所交易的标的物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办理房屋交易的手续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因此买卖双方都应该认真地对待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的时候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就是将双方所协商确定的内容都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而不是仅仅停留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之中必备的条款包括了以下3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标的,也就是房屋的情况。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在合同之中要写清楚房屋的位置,房屋的面积,房屋的设备,设施产权归
房屋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关于房屋的情况。房屋是交易的标的物,合同之中要明确房屋的基本情况和权属情况。比如房屋有抵押,那么需要明确什么时候办理完毕解除抵押的手续;第二就是关于房屋交易价格的条款。例如房屋的成交价格,过程
买房过户原房主不配合过户,可以向对方发出催告函,要求对方尽快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
买卖房屋是很普遍的事情,买卖的过程却非常的复杂。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之中,一定要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房屋的买卖合同一定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就是要具体明确的注明房款和其他的费用以及付款的方式。比如说交易过程之中所产生的税费如何分摊,明确房屋成
买房无法过户的,买家可以追究卖家的违约责任。买房无法过户的原因有很多,如该房产可能被有关部门查封、该房产上设有抵押权、产权人已经离婚,但是还没有办理房产分析登记等等。而购房合同一般约定了卖方有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买
办理房屋过户的手续为: 1、当事人携带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办理过户登记申请,填写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后,申报销售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十五日内做出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