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通过法定继承,将实现继承人的遗产在其晚辈直系血亲中实现代际传承,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或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或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或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首先,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如下四点: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里说的“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下: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 5、监督权; 6、社会经济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 8、妇女保护权; 9、婚姻、家
股权质押的流程为: 1、需要详细了解出质人以及其拟质押股权的相关情况,包括仔细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中,是否有对股东禁止股权质押和时间上的特别规定。同时,需要仔细核实出质人的身份、出资形式、出资金额等相关信息。最后,出质人需要提供带有会计事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包含很多内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该符合质量验收的统一标准和相关的验收规范要求,施工质量也应该符合国家工程勘察、设计的要求。工程质量的验收都应该是建立在,各个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估的基础之上才开始进行验收。涉及到结构安全的
股权代持,又可以被称为“委托持股、假名投资、或者是隐名投资”,主要指的是实际的出资人和他人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处置方式。在司法解释上,是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按规定来说投资权益并不等于股东的
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合同的保全,它发生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导致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被影响。债务人不积极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会导致自身的财产消极减少,所以这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对此债务人的权利,维护自身的权利。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不是五险。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
社会保险,通常是指一种为暂时失去工作岗位、因残疾等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补偿、收入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项目主要包含: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五种。 社会保险主要是,在一定范围
社会保险费代扣,指用人单位依法按月从职工工资收入中,扣除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代为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险费缴纳方式。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
代理权限,即为代理权的范围,换句话说代理人可以在那种程度上代表被代理人进行一定的民事活动,或者是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过程中,有多少的独立性。通常在委托代理中,代理权限会依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而确定的,其权限范围一般要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注明。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的处置方式。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事实上,在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