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在我国不能解除孕妇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合同期应该延长至哺乳期满。
此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既然劳动者仅仅要求经济补偿,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推定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异议,因此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孕妇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孕妇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
公司解除孕妇劳动合同是不合理的。在怀孕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只有两种情况下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一个是员工本人提出,或者说跟员工本人协商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因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而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受劳动合同的约束,均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合同约定义务,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
写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工会的意见; 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 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7、通知的时间;
合同履行完毕后,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全部完成,不用再进行解除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