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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不能解除孕妇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合同期应该延长至哺乳期满。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关于您提问的孕妇解除劳动关系,有以下说法,请您参考的: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
此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对于孕妇,由于其处于特殊时期,法律是予以特殊保护的。在孕妇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那么,孕妇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呢下面,详细为
1、孕妇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孕妇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
写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工会的意见; 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 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7、通知的时间;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因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而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受劳动合同的约束,均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合同约定义务,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标准为: 1、女职工处于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本单位患上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