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确定行政处罚的管辖地的方法:一般违法行为的发生地是管辖地,而该地的行政机关为管辖机关;但是该行政机关一般必须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1、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地域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所划分的管辖。
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内容包括: (1)刑事案件原则上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根据案件和被告人的情况,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最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确认合同是否有效,必须首先确认合同是否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是否有效还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经有权人的特定行为或者一定的事实的发生才能确定合同的效力的合同。此类合同成立后往往欠缺某些有效条件,若后来此条件具备了
无效合同纠纷只能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依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因为,如果将无效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依有效合同来确定,就会产生程序性裁定与实体判决之间的矛盾。即在确定管辖进行程序性处理时,推定合同有效,而在实体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确定为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根据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工程分包管理费是合法的。当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一般会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工程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
合法。分包合同中约定管理费是正常的合同,是有效的。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
合同起诉的地点,一般为被告人的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原告的住所地等等的管辖法院。首先看合同中有没有约定起诉的管辖法院,如果有约定直接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并遵循《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
合同纠纷起诉地点的确定方法如下: 1、对于买卖合同来说,有约定管辖地的则按照约定的进行,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地的但约定了交货地点的,则按照交货地点为合同纠纷的管辖地; 2、如果合同实际履行的地点和合同中约定的地点不一样的,则按照实际履行的地点为
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是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