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其法律特征是:①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②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③是一种将义务附加于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与买卖、互易等合同一样,赠与合同也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是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
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定原因,可分为撤销和无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1、受赠人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与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撤销权一经行使就有
有买卖合同的赠与可以撤销。 如果赠与的房产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则赠与随时可以撤销;如果已经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的,则只有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时,赠与合同才可以撤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
房产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则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 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的无偿行为。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
赠与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撤销。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
一定条件下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赠与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是无偿合同。赠与人在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附义务。附义务赠与,也可称为附条件赠与或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指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行为。
公证后的房产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驶。赠与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
赠与合同的撤销送出,一般是可以收回的。但必须是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或者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的,赠与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一年内及时撤销。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撤销是可以的,赠与合同的撤销要件也适用于附义务赠与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