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 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不生效,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完成离婚登记之后才开始生效;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
再婚需要的手续包括: 1、一婚要已经办理好了离婚登记,按照正常的婚姻登记流程办理结婚登记; 2、再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带齐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不是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所以如果当初双方是在男方户籍地办理的结婚登记,离婚时可以去女方户籍地登记离婚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离婚证或者法院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3、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办理。
再婚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双方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进行登记。
一、丧偶再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丧偶再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
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离婚登记: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协议离婚到
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另一种是同居
如果是协议离婚,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即可。离婚登记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需要双方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或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办理当时,会收回双方的《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