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结婚证没了可以先补办结婚证或者办理婚姻关系证明再办理离婚手续。法律规定当事人补办结婚证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对于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情况属实的,会予以补发结婚证。对于补办结婚证对方不配合的,可以到婚姻登记
有孩子没结婚证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没结婚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办任何手续,不需要按照离婚手续去民政局办离婚证,也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因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没办结婚证有孩子不需要离婚。能够解除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应该是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确认后的真正的夫妻双方。即使已经有了孩子,只要没有领取结婚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就不可能离婚。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只是普通的同居关系,应当是请求解除
结婚证是用于证实婚姻存续关系最直接的证明。如果起诉要求离婚但又确实没有结婚证,只要还有其他材料能证明婚姻关系存续的,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处理: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
没结婚证不用办理离婚手续,可直接分开就行了。财产与子女问题协商不成的可起诉到法院。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法院解决。一般会以孩子利益为主,看夫妻双方的生活条件而定。如果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就必须出具自己能够抚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
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不能办理离婚,只能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也不会受理同居关系的离婚诉讼。如果是对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就开始同居,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
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男女双方并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的手续或流程,双方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自行协商解除即可,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所生下的小孩属于非婚生育的情形,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一般来说,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
父母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生育了子女,在离婚时,可以根据子女是否成年,区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便不涉及到抚养权的问题。 1、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开始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构成事实婚姻,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没有领结婚证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首先要协商解决孩子抚养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 由人民法院根据双
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导致没有离婚证的,一般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想离婚的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