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 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包括: 债权代位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 (1
代位权成立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对于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3、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因债务人的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难以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
一是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是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三是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商标注册不是必须由代理机构申请的。商标具有两种注册方式: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商标总局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另一种方式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来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这样,会节省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当然,对方会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商标不是必须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到国家商标总局办理商标注册;另一种方式是委托有经验的商标代理机构提供商标代理服务。代理办理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方当然会收取相应的服务费。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
代办商标注册的流程:由代理人携带代理机构的身份证明、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商标图样等资料到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发布初步审定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予以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
商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 (1)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及有关商标注册事宜; (2)提供商标法律咨询; (3)担任商标法律顾问; (4)代理其他商标法律事务。 商标代理组织可以跨越行政区域代理商标业务。
申请商标代理机构的流程是: 1、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证明文件并留存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 3、符合条件的,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公开通报,并记入其信用档案。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有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其他。
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分公司开业登记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有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其他。
构成表见代理的条件是: 1、一方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 2、该无权代理人仍然实施了代理行为; 3、对方当事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的代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