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5
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合同无效的举证责任也是遵循这个原则的,在这一原则下,主张合同无效的一方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担举证责任,当其主张的事实在法律上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由其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
保管合同纠纷损失责任一般由保管人承担。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由公司的发起人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公司设立成功的,则属于设立时的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如果公司未设立成功的,则公司的设立费用以及认股人的本息返还责任,都由发起人来承担。
施工方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承担责任,施工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设工程质量因施工人原因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免费修理、返工、重建。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
未成年人致人损害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如果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因为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保管合同纠纷损失责任,因保管人疏忽大意致使保管物损失的,由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雇员帮工受伤承担赔偿责任: 1、在完成雇佣工作后,在为其他员工提供劳务时受伤的,超出了雇主的授权或指示范围;行为与雇佣工作没有内在联系,不属于从事雇佣活动的范畴。雇主对人身伤害不承担赔偿责任; 2、免费帮助其他员工的,属于为他人免费提供劳务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应当由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承担,因为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依照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
公司债务在法人人格否认时由滥用权利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
水灾导致工程损失责任由谁来承担,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处理。水灾属于不可抗力,合同一方当事人由于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按照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要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
如果是在车辆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下,由于监护人疏于监护,则监护人责任较大,具体认定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