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
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领结婚证需要带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材料如下: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
登记结婚所需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登记结婚的手续: (1)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一般情况下,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出示户口本、有效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接着必须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民政局收到结婚申请后,会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查,也会对结婚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三张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底色须为红色。 结婚登记流程,具体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证明; 2、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对于二婚的申请人,还应该携带离婚证原件; 4、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再婚结婚登记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然后去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