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主要有: 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股东承担责任的限度法律规定有: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负有限责任。在出资以后,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人承担责任。股东个人财产不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如果股东或管理者在合法经营范围内经营公司,造成破产,则公司股东只用本公司的资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抵债,不付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从法律角度看,一人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其本质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即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独立承担责任,当
根据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 1、名义股东对内按照协议承担相应责任,对外承担隐名股东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2、对债权人、对隐名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 根据该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这包括两层意思: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以下责任: 1、缴纳出资的责任,如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承担违约责任; 2、妥善行使股东权利的责任,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地位; 3、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干股通常是指持股人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获得的股权,或由他人代缴出资而取得的股权。 一般根据干股股东的地位,分为两种: 一是没有工商登记的隐名股东: 二是登记在工商档案中的干股股东。 (一)没有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