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婚姻家庭纠纷产生原因有:夫妻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喜新厌旧;婚姻家庭观念淡薄,不能很好的担负家庭责任;法制观念淡薄;家庭暴力。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案件判决生效后,按判决书判决诉讼费的负担,当事人可以将判决书、身份证件等递交给法院,法院经过审批后会退回,但时间没有统一的标准,快的几天,慢的会要几周。调解结案的案件,诉讼费减半收取。有的法院当场就可以退还,其中诉讼费由对方承担的部分,一般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即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他人的干涉和强制。一夫一妻制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这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实现男女平等的体现。男女平等是男女双
房子不能过户的原因有: 房屋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 房屋未按照规划许可建造; 房屋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 房屋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 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 房屋查封期间申请过户登记。
将案子交给法制科,很大的原因是公安局无法准确定位案件的属性,需要法制科来把控;法制科只提供意见,不参与批准。法制科是局直属的科室,把关公安局下属所有的案件的程序合法性。
结婚后女方的户口会被统一注销的说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户籍管理机关无权擅自更改和注销任何一方的户籍。结婚后男女双方的户口,可以选择男方入户到女方,也可以选择女方入户到男方,也可以保留双方原来户口在原地不动,这是夫妻双方的自由选择。
可撤销婚姻的法条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因胁迫结婚的,受害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并且该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因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受害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并且该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
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应由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行使。可撤销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在合同中,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转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看,撤销婚姻不算离婚。离婚是指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法律要件齐备;而可撤销的婚姻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是有瑕疵的婚姻,法律要件有所欠缺。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