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
农村宅基地一般公示二十天。符合条件的成员可以向当地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地申请,经讨论对当事人申请的宅基地面积、位置等进行公示,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村委会对县人民政府的批准结果进行公布。
对于农村宅基地,这方面没有统一规定。每个农村村民能建的方房数量和宅基地地标应当符合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各省、市、自治区有实施本省、市、自治区土地管理法的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的标准具体为: 1、宅基地补偿费,以被征收宅基地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征收宅基地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按具体情况确定。
由于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资格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而户内人口由于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等情况,往往处于流变之中。在部分年长家庭成员死亡后,由于该户尚存,宅基地使用权应当由剩余户内成员继续享有,原则上此时并不存在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兄弟姐妹都可以继承,因为男女的继承权是平等的,法律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不得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继承人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申请宅基地通过后,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有效的。民法典规定合同成立时生效,国家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没有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因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没有合同无效的情形。转让合同只要是合法成立的,就是有效的。
关于宅基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问题,同样需要区分具体情形,一般而言,如果交易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也没有违反地方有关限制性规定的情形,协议原则上是有效的。如果交易双方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在没有特殊规定的前提下,那么协议原则上是无
宅基地转让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让; 2、受让人未分到宅基地; 3、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4、受让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
在宅基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上,需要区分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交易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不违反当地的限制性规定,则协议原则上有效。交易双方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协议原则上无效,无特别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