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企业清算是指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一般来讲,企业清算就是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因此,需要将债权债务结清的。
企业清算的需要债权债务结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
清理债权债务单位要注意: 1、途径。选择正确途径是企业债权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 2、时效。时效是决定企业债权是否受法律保护的关键。 3、管辖。对于当事人而言,确定管辖是展开维权行动的第一步。
债权转让需要注意以下问题: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讨债的时候要注意的问题: (一)合理催收,不使用暴力手段,不进行非法拘禁、恐吓辱骂、寻衅滋事等可能违法犯罪的手段。 (二)注意时效性,民间借贷诉讼的时效性是三年 (三)注意保留证据,如借条欠条、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可以用于证明借款合同存在的
企业在管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注意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过了;注意债权债务是否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以及债权债务是否及时通过合法的方式得到了清偿和整理。
债务转让赔偿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
1、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2、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3、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债务人转移债务时一定要注意下列问题: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转让的债务不能属于原债务人自身专有的债务;连同从债务一并转移;以及转移的债务是有效存在的。
担保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 2.办理抵押的登记、保险费用应明确约定由谁承担。 3.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 4.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 5.注意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
企业要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以及企业要通过协商、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合法的方式来清理债务;并且向法院起诉讨债的,不能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债权人追债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债权人需通过协商、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合法的方式来追债;以及向法院起诉讨债的,一般不能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并且债权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本人依法享有债权。
企业在清理欠款时应注意下列问题:要依法填写企业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资料;分类管理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并保管好欠款的凭证和催收欠款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