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办理复婚时,应当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双方当事人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并且要出具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复婚,是指离婚后的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离婚之后,双方自愿
复婚与结婚是一样的,所以复婚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然后带上这些证件去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就可以了。
复婚需要的手续: 1、申请; 2、填写声明书; 3、签名; 4、审核登记; 5、发结婚证。 复婚需要的证件有男女双方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件,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单位、居或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双方离过婚
去复婚需要带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裁定书)、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并且复婚手续按照结婚登记手续办理。
夫妻复婚达到以下条件即可: 1、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即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原则; 2、必须是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 3、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直接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复婚是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复婚需要的程序: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即可,符合结婚条件的,按照正常结婚程序办理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办理复婚时,应当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双方当事人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并且要出具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复婚,就是离婚后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
复婚的程序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
复婚的手续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没有其他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复婚,可以通过办理恢复结婚登记,重新恢复夫妻关系。复婚登记手续基本与结婚登记手续一致,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在办理复婚登记时,应提交原离婚证,以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 具体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