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承包方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如果建筑工程合同的发包人没有能力承担债务的,那么应当对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清偿,顺序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的债券。其次,双方可以就工程款事
无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以下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可知,在下列几种情形下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认定为无效合同: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
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并未直接赋予实际施工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数额明确,但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情况下,
建设工程专业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只有取得发包人的同意之后,才可以把自己承包的一些工作交给其他人来完成。 承包人不能把自己承包的全部工程都转包给其他人,同时,承包人也不能把自己承包的全部工程,进行肢解之后,采用分包的方式,分别转包给其他人。 要
建筑合同签订的流程可以分为4个阶段: 1、签约准备阶段 签约准备阶段是全部合同工作的基础,加强这一阶段的调查工作对风险控制和合同管理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签约协商阶段 协商是就未来将要订阅的合同的主要条款交换意见,达成合同的过程,这一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可知,在下列几种情形下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认定为无效:第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第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
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资质的要求,而承揽合同则不需要; 2、合同标的物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需要招标、投标的大型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小到对普通物品的修缮; 3、合同签
工程结算,是指企业或者单位按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还有向发人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的各项款项。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意见的,根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来进行确认。如果承包人可以证明发包人允许其施工,但不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
承包方向发包方索赔的程序为首先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向工程师提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上诉资料后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最后再向工程师送交最终的索赔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
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农民工可以与其协商,请求其按时支付工资,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包工头仍然拖欠工资,农民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寻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农民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应
工程项目合同涉嫌无效的话,当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的起诉状。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当事人确有困难的话,也可以口头起诉。而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的内容: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对方的相关信息;当事人的具体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
对方拖欠工程款,但是合同被宣告无效的话,这时候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因为合同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办法返还的话,对方应当予以折价补偿。因此,对方仍然需要支付相应的工程费用。换句话说,就算合同被宣告无效,也不意味着受到损失的一方,不能够得到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