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股东决定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是: 1、股东会是公司的组织机构,其决议对股东或者公司有重大影响; 2、股东会决议相比股东的决定,其程序要求更严格,要求出席的股东人数一般会更多。
股东会议决议是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表决后作出的最终决定。普通决议是对公司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如任免董事、监事、审计师或者清算人,决定其报酬,分配公司盈余、股息、红利等。特别决议是指对公司特殊事项作出的决议,如变更公司章程、增加
变更股东的股东会决议,需要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行使其表决权作出。股东会会议需要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并将股东变更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下列股东会决议是需要备案的: 1、变更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的决议; 2、涉及到修改公司章程,但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决议。 股东会决议如果变更了登记事项的,则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需要盖章。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不一定需要公司盖章。董事会决议是董事会就公司有关问题进行表决而形成并代表董事会意见的文件。如发行公司债时,通常需要经过董事会通过决议,并且要由2/3以上董事出席以及超过半数的出席董事通过方为有效。董事会决议应决定公司债券发行的总额
股东会决议原则上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或者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都是有效的。根据效力有瑕疵的决议做出变更登记的,可以申请撤销登记。
违法的股东会决议是无效的。任何一个股东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公司法人变更股东决议首先应当写明股东会议地点、时间、参加人等信息。其次,写明决议事项包括关于任免法人代表的事项等;写明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事项包括股权转让等信息。最后,由全体股东通过章程修正案。
董事会在其职权范围所作出不存在瑕疵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不可以撤销。如果股东对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不服,认为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召集或者表决程序违法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要求撤销决议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