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9
借名买房没有协议,但有其他证据证明借名买房事实的存在也是可以起诉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借名买房没有协议,但有其他证据证明借名买房事实的存在也是可以起诉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
借名买房的协议不能进行公证。我国现行法律不允许借名买房协议进行公证。借名买房的协议属于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该协议对实际买房人合名义买房人都存在较大的风险,而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以不动产登记簿认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借名买房协议的真实性在
借名买房协议是否有效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借名人和出名人在房屋购买以前签订了房屋借名协议,将房屋的权属约定清楚的,应该认定借名行为有效,房屋的实际权属归借名人,否则协议无效。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
借名买房的协议是不可以公证的。 房屋产权是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为准的,由于私下签订的协议效力难以确定,即使做了这类公证,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如果双方因为借名买房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
判断借名购房合同是否有效,关键问题在于其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禁止性规定可分为效力型禁止性规定和管理型禁止性规定,两者区分标准在于是否违反了公共利益。前者因违反公共利益无效,后者与公共利益无涉,应为有效。对此,应根据当事人订立借名购房合同
借名买房的协议不能公证。房屋产权以房产证登记为准。由于私人协议的有效性难以确定,即使经过此类公证,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公证的前提必须基于法律。如果案件本身存在违法行为,公证结果无效。但律师事务所可以作为借名买房协议的律师见证,并出具律师见证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一般情况下,公证处是不能做借名买房协议的公证的,即使能做,做的也是协议的公证,而不是房屋权属
借名买房协议的法律效力本身就是一个问题。虽然最高院针对在执行中的实际出资人有过明确的批复,公司法解释中也对借名出资的效力作出了确认,但借名买房协议还是可能因违反国家法律,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而无效。房屋产权是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为准的,
借名买房协议公证后不一定有效。“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关于借名买房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属有效,但如果双方通过协议方式,使得没有资格的购
借名买房,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 借名买房是借名人与登记人之间的一种合同。实践中根据所买房屋的性质,会存在不同风险。
对借名买房协议进行公证,一般是有效的。“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关于借名买房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