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在遗嘱与遗嘱之间,如果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一份为准;如果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对外,遗
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没有遗嘱的房产,就要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房产。具体来说。如果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等分割房产;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就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房产。这时候要继承房产,首先继承人应当共同、亲自前往公证部门,办理房产继承的公证手
房产无遗嘱的继承方式是法定继承。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不能立遗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有处分权的财产,例如夫妻一方处分双方的财产,那么这样的遗嘱只有对自己一半房产处分有效,对于另外一方的房产,处分是无效的。遗嘱也不能处分国家、集体、第三人的财产。除了满足以上条件外,有效的遗
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如下:1、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并填写好申请表。这里所说的“公证机构”,既可以是立遗嘱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也可以是其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2、申请的同时,立遗嘱人应当提交其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遗嘱原件及
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单方面立遗嘱。因为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需要经过夫妻两个人的同意。就算我们要立遗嘱,也只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当中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如果在立遗嘱的时候就按照自己的意思分配了全部的夫妻共有财产,该份遗嘱有可能会被判定为部分无
通过遗嘱继承房产的,应当符合以下2个前提:1、立遗嘱人合法拥有被继承的房屋所有权。如果立遗嘱人仅持有房屋部分产权而在遗嘱中处分房产全部产权,其对不属于自己的部分产权处分行为无效。如果立遗嘱人并不持有其处分的房产的所有权登记证,也无法通过正常
遗嘱继承房产的,申请继承过户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材料办理过户登记。这些材料包括遗嘱、立遗嘱人的死亡证明、申请人拥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权公证书或相关判决、以及申请人拟继承的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文件。但在实际操作中,将上述材料准
房产继承的遗嘱,可以采取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公证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等方式订立。自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
房子立了遗嘱后应当按照遗嘱上的条款进行继承处理,但遗嘱必须是有效的。如果遗嘱是无效的,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
对于有遗嘱的房屋要继承的话,首先继承人应带着被继承人也就是其父母的死亡证明,如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者火化证明、财产证明、身份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机关办理遗产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以取得公证书。然后继承人需要拿着公证机关出具的公
继承人办理遗产继承需要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登记手续,继承权公证办理完毕后,至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财产等过户登记,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用。继承人因特殊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