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 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 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
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 (1)形成权说认为,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一种依债权人的意思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行为绝对无效的形成权。 (2)请求权说认为,债权人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债务人放弃或者延展其到期债权,以致不能清偿其债务,并且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已经造成了损害;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又无其他财产清偿到期债务,可能会影响到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等。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期限是一年。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债权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2、行为人行为时具有的主观恶意,即债务人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时,明知行为有害于债权而为之的心理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债务人以明显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一些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债权享有申请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如债务人通过无偿转让自己的财产,放弃债券等。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关于撤销权的性质,有请求权说、形成权说、责任说、折衷说等不同的学说。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分别有:代位权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债权真实合法,撤销权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真实、合法;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法律其他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