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责任的行为。
存在欺骗消费者情况,可以举报。到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进行举报,要求追究商家的法律责任。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欺骗消费者权益的赔偿是: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欺骗消费者权益,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欺骗消费者投诉的方式有: 1、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2、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3、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仲裁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欺诈消费者的处理如下: 1、由有关部门督促修正,可以依照情况单处或并处告诫、没收不法所得、处以不法所得5倍之内的金额,没有不法所得的处10000以下的罚金; 2、情况严重的,督促停业整治、撤销其营业执照等等。 一、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如下:
消费者可以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拨打市级和各县(市)区级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由各级消费者协会及时进行调解。或者直接拨打全国热线12315。如果仍得不到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