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继承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的一般有以下几种: (1)法定继承人。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因某种原因被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能执行遗嘱时,则由
继承人可以成为遗嘱执行人。只要继承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继承人也可以成为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按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遗嘱执行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
以下人员可以成为继承人: 1、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
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人在遗嘱是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 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
遗嘱执行人的范畴: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
未成年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办理继承的事项时不能未成年人办理,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继承事项,未成年人不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遗嘱中没有为未成年人保留必要份额的,分割遗产房时也应为未成年继承人分出必要的份额。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以及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在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遗嘱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嘱继承不包括实施了以下这些行为的人: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二)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三)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四)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
没有遗嘱需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因此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首先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即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只要存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且其愿意继承,遗产就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那就由
法定继承人包括以下这些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
被继承人指定的人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如果没有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如下人可以成为遗嘱执行人: 1、被继承人指定成为遗嘱执行人的人; 2、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通过推选方式确认为遗嘱执行人的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 3、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