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继承的条件主要有: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手续是: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而继承人证明则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县(区)公安局办理。 2、申请办理继承
房产继承的顺序如果是依照法定继承,继承顺序按照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按照遗嘱继承的,遗嘱继承优先。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
房屋继承流程是:继承人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
房屋继承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屋继承的规定主要如下所示: 1、继承遗产房屋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
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效力、遗嘱所载的内容进行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两种继承方式可以通过公证处办理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或调解的方式办理,继承人拿到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
继承房屋的顺序如下: 1、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 2、无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 3、无遗嘱的,依法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二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我国的民法典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还有继承顺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遗产的继承分为两个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继承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时,通常让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确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