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3
夫妻共同债务的最新规定,主要是指2018年出台的司法解释,以及2020年出台的民法典。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实行共债共签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夫妻双方以共同的意思表示,签订债权债务协议,这时候这项债务才能纳入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夫妻离婚时,有共同债务未偿清的,可以先以共同财产偿清债务,再分割剩余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先分割财产,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共同债务的偿还方式和各自偿还比例。如果双方就共同债务偿还问题存在争议,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为了家庭生活支出或者为了履行对孩子、对父母的扶养义务而负担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也就是说,离婚时需要先用共同的财产还清债务以后,才能对剩下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之间离婚债务分割的规定如下: 1、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女方可以主张少分担夫妻债务,离婚时对子女和女方、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是一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也就是说,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以共同的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共同财产不足的,应当以自己的个人财产继续承担清偿责任。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无论婚姻关系是否继续存续,
共同债务指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是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所谓的婚后共同债务是指: 1、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如果可以证明该债务确实是用以夫妻日常家庭生活所需要的,除此之外,如果夫妻中的某一方的以个人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已经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的范畴,就不属于夫妻共同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具体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共同生活债务主要包括: 1、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 2、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
被共债的女方还不起债务的话,可以先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该笔债务确实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女方只能通过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的部分再由自己个人的财产偿还的方式,来偿还该笔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向不知情的妻子主
夫妻之间婚前的欠款,在法律层面,是不用共同承担的。婚前欠的债属于个人债务,是在夫妻结婚之前就已经形成的,并不属于双方共同债务。结婚后的债务,是因为夫妻二人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才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会归于消灭。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应当先用遗产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需要注意的是,缴纳税款或者清偿债务都应当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超过了其
在我国,离婚有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其中,夫妻双方离婚时负有债务,并能够就债务偿还事宜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无法协商一致的,则应当起诉离婚。离婚前,夫妻双方应当首先判断债务属性,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
事后追认就是指的夫妻之中的另外一方,在夫妻一方已经以个人的名义借款之后,表示愿意与夫妻一方将上述债务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愿意共同偿还的意思表示。只有明示的意思表示才会被认为是对债务进行了事后追认。具体的比如说在电话微信中承认是夫妻共同举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