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于1988年9月开始。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国家增加了土地使用税税种,启用《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开始计征土地使用税。
土地被电缆占用的应缴土地使用税,免缴土地使用税的情形有法律严格规定,电缆并不属于免缴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内,所以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缴纳的。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即使没有土地证,但只要使用土地的便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率:从价计税:1.2%;从租计税:12%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 (1-扣除比例)×1.2%。
根据现行税法有关规定,民政部门管辖自主经营的殡仪馆及墓地,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民政部门与其它单位和个人合资,而合资企业和个人又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其合资企业和个人使用的房产、土地,属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均按
临时用地也是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的,但是等工程修建完毕以后可以再到税务部门申请退还土地使用税的。所谓临时用地,一般就是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还要把土地使用权交还给国家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时要按法定程序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进行缴纳时:房产证满5年,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5%、在144以下的不需要缴纳;房产证未满五年的,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5%、在144以下的需要缴纳差价的5.5%。
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税是由出租方承担的。但是我国的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其土地使用权也归集体所有,故而出租集体土地交土地使用税者是承租方。所以承包经营农村集体土地者作为纳税的义务人,需要按照规定到税务局进行税务的申报及缴纳。
有下列税种: 1.营业税。应按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5%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3.企业所得税。转让土地使用权
以下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市政公共用地;农林牧渔生产用地;废弃土地;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