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6
劳动法规定,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起诉。对经过仲裁裁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诉讼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起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为一年。 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
劳动争议时效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劳动争议的管辖权主要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定。该法规定“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并且,根据该法第二十一条,“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
首先当时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并根据被申请人人的数量提交相应的副本。在开庭前将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仲裁双方,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仲裁方优先还是需要双方进行调解,尽可能让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若未能达成协议则由仲裁庭仲裁。
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一般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然后一直往后计算至一年。如果发生中断的情形,则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超过该时效的,对方可以提出抗辩。
劳动争议的仲裁管辖具体如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
有关劳动合同争议的咨询,是指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而提供的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包括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
劳动争议可适用仲裁时效,该时效期间一般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如果有中断的情形,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此外,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遇到劳动争议的时候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发生后,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协商,或者劳动者请工会或者其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2、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