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婚姻受胁迫的证据,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认定婚姻的法律效力有: 1、婚姻无效,例如,重婚、双方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等; 2、婚姻效力待定,例如,因胁迫结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隐瞒重大疾病等; 3、婚姻有效,即没有无效事由,且撤销权人未行使撤销权
关于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法律有如下规定: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
《民法典》规定受胁迫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以撤销的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的无效只能够由人民法院进行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未达到法定年龄以及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三种情形。
无效婚姻的法律如下: 一、下列情况婚姻无效: 1、男性未满二十二周岁或者女性未满二十周岁结婚的。 2、结婚的双方未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3、重婚的。
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
胁迫婚姻是犯法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本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是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出这个时间再撤销的,不会得到支持。
无效婚姻之诉的规定有如下几种:当事人仅以一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为由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依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应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1年内,生存
胁迫婚姻一般是效力待定的,不是一定有效或无效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而被撤销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如果逾期不撤销的,则婚姻关系继续生效。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被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如果被撤销则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
受胁迫婚姻撤销后的法律后果为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胁迫结婚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