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能够去申请劳动仲裁: 1、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异议的; 2、因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争议的; 3、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争议的; 5、工资争议等。
以下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
1、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因与劳动有关的权利、义务、问题引起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可申请仲裁。 2、当事人为中央和市属合资、中外合资及外商独资企业或所属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应到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与国有、集体、个
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是可以的。可申请仲裁的情况: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等等。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按照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
具体的情况有不签劳动合同、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劳动合同到期不及时续签等三种,要是工作过程中遇到这三种情况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劳动者应在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情形: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六种争议情形,当事人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如下: 1、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合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