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遗赠抚养协议的撤销与解除的后果根据撤销或解除的原因不同而不同。 具体为: 1.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协议解除的,扶养人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2.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
遗赠抚养协议撤销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可撤销。
遗赠抚养协议不属于遗嘱。遗嘱是指遗嘱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对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进行的个人处分,并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由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死后将其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
婚前房产赠与协议书在过户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遗赠一般不需要撤销,但当事人能够撤回或者变更。如果遗赠人想撤回遗赠,可以另外再拟定新遗赠,重新注明年月日并签名即可。法律规定,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
遗赠可以撤销。遗赠是以立遗嘱的方式订立,其差别在于遗嘱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遗赠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的形式为遗嘱,因而其撤销的规定适用遗嘱的相关规定。
抚养遗赠协议不是附条件赠与,双方签订抚养遗赠协议时可以附条件也可以不符条件,附条件赠与的条件履不履行主要看当事人的意愿; 即使当事人的另外一方不履行附条件赠与的条件,法律方面也不会强制要求对方执行附条件赠与的条件。
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申请公证。公证处需要的资料: 1、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扶养人为组织的,应当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2、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家庭成员证明; 3、居民、委员会或者
抚养遗赠协议不是附条件赠与。双方签订抚养遗赠协议时可以附条件也可以不符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
(1)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解除。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
(1)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 (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解除。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
遗赠扶养协议不同于遗赠协议。遗赠协议是无条件且无偿赠与财产,故可以随时撤销遗赠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属附条件协议,是遗赠人与被遗赠人双方订立的一个附条件合同,由被遗赠人照顾遗赠人。故遗赠人是不能随意反悔更改的,只要被遗赠人履行了协议,那么遗赠人
赡养赠予协议能撤销,只要是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就可以撤销赡养赠与协议。公民之间在自愿、协商、合法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就是有效的,赡养赠与协议可以作为赡养赠与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