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签订的地点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签订合同的地点。 1、合同约定了签订地,但其约定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合同签署地。 2、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在同
债权转让后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
耕地的使用权是可以出租的,耕地使用权人或者承包人,可以通过出租的方式流转耕地经营权,出租时要签订租赁合同。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
没有特殊要求,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
同一个当事人多个合同起诉不可以一起。法律规定,共同诉讼可以合并审理。要求这些诉讼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并且本法院都有管辖权;这些诉讼必须都能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必须符合合并审理的目的;当事人必须同意合并审理。多个合同纠纷不属于同一诉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本条是关于共同诉讼的规定。共同诉讼分为两种: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
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地是可以约定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被告的住所地、合同的履行地、合同的签订地、原告的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不可以违反法律中关于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中已作明确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
多人签的合同一人可以起诉。多人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与对方签订合同的,应该共同承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合同每个人都有独立的起诉权,可以向法院主张权利。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应当承认其主体资格,但必须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土地转让合同。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当事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合同。法律或法规明确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则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一般是指用文字记录的方式达成的协议,这种形式所订立的合同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双方的权益。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