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一、实践中常见的担保合同无效情形主要有以下7种: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其财产为国家所有。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6、未经
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一、合同主体不合格; 二、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1、没有经过国务院批准,国家机关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2、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无效;3、没有经过法人授权或者超过授权范围的企业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订立的保证合同无效;4、法人或其他组
担保合同无效情形有: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定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保证合同无效;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保证。保证是合同双
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有: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主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的条件为主体不适格、合同内容及形式违法、缺乏真实意思表示等; 2、机关法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机构未经批准做保证人而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
可判定无效合同有以下的五种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且该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集体或国家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
一、实践中常见的担保合同无效情形主要有以下7种: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其财产为国家所有。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