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可撤销合同的条件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因欺诈、胁迫而订立。此时行为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撤销该协议。行为人是不能自己撤销合同的。
附条件的赠与合法有效的。单务无偿合同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虽然负担一定的条件,但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仍是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在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则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 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的无偿行为。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时,可无条件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
附条件合同条件不确定可以解除。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五百六十二条规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的。
有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根据本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赠与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即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所谓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现这些情形时,可以撤销合同。它们分别是重大误解、胁迫、欺诈、乘人之危、显失公平,合同撤销后会无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