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合同履行抗辩权内容包括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
双务合同中履行抗辩权包括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即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是一个概念,区别是一个是先履行,一个是后履行。条件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后履行抗辩
一、概念不同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
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 1、先履行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的抗辩权; 2、在先履行抗辩权的情况下,双方不仅要互相承担债务,还要形成双方债务的对价关系。只有先履行一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有:主张权利人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中,双方都同时享有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合同中的后履行义务一方。适用规则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没有人违约;而先履行抗辩权则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权利人认为
同时履行抗辩权效力范围包括以下三种: 1、租赁合同一方在对方不履行修缮房屋或支付租金的义务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买卖合同一方在对方不履行交付标的物或价款的义务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3、租赁合同一方在对方不履行交付定作
合同履行中有三大抗辩权,即: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1、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中止履行合同,并且在后履行方于合理期限内未能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时解
租赁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不安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以及同时履行抗辩权。区别是合同当事人是否有先后履行的顺序。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如果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并且先履行一方履行的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其请求后履行一方进行履行的,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力的认定是: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乃是指双务契约中当事人之一方于他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拒绝提出自己的给付之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