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8
超龄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用工争议的,按劳务关系处理。用人单位与以下员工为劳务关系: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停薪留职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其他。
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认定工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的认定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试工期阶段存在劳动关系。试工期阶段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考核的期限,一般在1-3个月之间,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订立试工期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44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所以,超龄人员务工不应为劳动关系,应为劳务关系。《劳动合同法》是《工伤保险条例》的上位法,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专业机构为其代发工资,支付工资凭证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以下凭证同样可以证明: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工伤人员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依法享受下列待遇: 1、如果存在五至十级伤残的,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2、被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获得经济赔偿金。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遇到未解决的,与劳动关系是否存续是没有关系的,解除了劳动合同后,也可以追讨工伤待遇,但在工伤医疗期内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劳动保障部授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权,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时,其双方的劳动关系很明确,工伤认定部门也会在认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认定受伤职工是否属工伤。
法律不禁止存在双重劳动关系,但不能影响在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否则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
即使没签合同也可以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当事人能提供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费记录、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材料的,能表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
超过60岁存在劳动关系,法律没有禁止用工单位聘用超过60岁的劳动者,超过60岁依然可以成为劳动者。只要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均可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